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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省两会 | 致公党省政协委员在联组会议上围绕推进共同富裕建言献策
日期:2023-01-18 来源:江苏政协网 摄影:张阳 赵杰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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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下午,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农工党组、致公党组、九三学社组、工商联组和无党派人士组的委员,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主题进行讨论。副省长夏心旻出席会议并讲话,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周岚主持会议。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并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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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芙蓉、吴红星、龚震、周俊、顾铮铮、崔志明、王新宇、杨继全、王卫、韩小冬、邓义军、王明强、杨光、应珏、沈潭等委员先后发言。

以下是3位致公党界委员的精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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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红星委员(致公党无锡市委会主委,市政协副主席)就提高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提出建议。

一、完善共同富裕政策体系。研究谋划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创新完善城乡居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逐步缩小不同群体社保待遇差距;探索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安排,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财税体系;建立帮扶低收入群体的就业体系,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带动中等收入群体发展。

二、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释放民营经济活力,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崛起、苏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鼓励民营资本新建、改建创业孵化基地。要坚持稳企业与稳就业相统一,推动千千万万的市场主体,为家庭提供可靠的就业保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成为社会财富更加厚实、更可持续的活水源头。

三、统筹好区域协调发展。在省域一体化战略推进中,沿海地区是“关键变量”,可率先进行共同富裕探索。建议从省级层面统筹,将沿海发展战略和淮河生态经济带融合发展,形成互动并进的新局面。沿海发展可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利用上海苏南辐射带动作用借势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协同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东西双向开放和沿海一体化发展。

四、确保农村低收入人群增收落地落实。在全省层面建立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构建低收入农户主动发现、动态监测、返贫预警、精准帮促、信息反馈的完整执行链。在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中,学习借鉴浙江省的“飞地抱团”项目经验,鼓励通过政府拨一点、集体出一点、慈善补一点、家庭筹一点等多渠道筹资方式,扶持低收入农户入股参与到县域“飞地抱团”项目中,让低收入农户每年获取固定收益,优先享受集体经济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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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宇委员(致公党徐州市委会主委,中国矿业大学图书馆馆长)就发挥慈善三次分配作用,谱写推动共同富裕新篇章提出建议。

一、逐步完善制度体系为第三次分配做大做强,提供系统性保障。立足于发展目标和基础条件,通过完善立法和政策,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间的衔接,发挥协同作用。如利用好我国修订《慈善法》的契机,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调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构建与其他法律和政策有机衔接、相互支持的制度体系。通过简化免退税程序,适当降低慈善捐赠的税收激励门槛,扩大个人和企业捐赠最高税收优惠扣除比例额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个人和企业捐赠的激励。在执法和相关政策评估中,把对第三次分配的推动纳入考察范围,形成政策法规从制定到执行的闭环。对未来有可能但目前尚未征收的遗产税与第三次分配可能相关的内容也要提前谋划,将高额遗产税与公益捐赠带来的减免税优惠有机组合。

二、多部门联动共同完善慈善捐赠优惠政策,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适当提高个人捐赠的税前最高扣除比例。目前我国的税法规定,捐赠除特殊情况外,个人对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建议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形式,推动多部门联动完善相关政策。个税方面,可以适当提高个人捐赠的税前最高扣除比例。企业所得税方面,可借鉴疫情防控期间捐赠税收优惠的模式,即直接向承担公益慈善事业的社会团体捐赠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实物,捐赠人凭有关捐赠接收函可税前扣除。在激励企业捐赠方面,除设计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把慈善捐赠行为作为企业竞争力考察的一部分。

三、着力创新慈善发展方式,建好第三次分配主渠道。积极推进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和慈善行业优惠政策的融合,在募捐资格申请、募捐项目备案、免税资格申请、社会组织评估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和工作指导,促进各类慈善组织快速发展。紧密结合时代发展,探索创建以共同富裕冠名的慈善组织或慈善活动,打造致力于共同富裕的慈善品牌,吸纳更多的慈善资源。推动慈善信托加快发展,研究制定支持慈善信托的政策措施,引导支持社会各界通过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内生动能和可持续的资金支持。探索“互联网+慈善”的捐赠方式,降低个人捐赠的门槛,提高个人捐款的便捷性和捐赠资源使用信息的可获得性。同时,不断推进资源管理的商业化,以更有效地利用捐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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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强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副处长,致公党校总支主委)就加强远程医疗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出建议。

一、强化省域统筹规划,加强互联互通。我省基于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构建了统一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远程医疗监管与服务系统,远程医疗部门除了要接入省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接受统一监管外,还要逐步实现远程医疗系统、内部医院管理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影像系统、检验系统及互联医院系统的整合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互联互通。建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区域统筹,统一标准和规范,打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孤岛”现象,一体化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医联体、医共体等内部服务网络建设,通过医联体内部的资源共管、共用和共享,快速、有效实现城市医联体、专科联盟、县域医共体、分级诊疗的传、帮、带。推广建设常见病、慢性病区域云药房,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减轻医院药房运营成本。

二、提供专项资金保障,加大政策支持。一是加强财政支出,对远程医疗中心进行升级改造。顺利开展远程医疗需要有功能完善的远程医疗中心,例如高清显示屏、会议发言系统、胶片扫描仪、音响、电脑等硬件设备,还需要开发软件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患者医学影像、医检结果、医疗文书等的互通,在人员方面除了临床人员还需要医疗管理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共同实现远程诊疗中心的运转,这是持续投资不断完善的过程。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提供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健康管理等服务,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远程医疗的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切实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实时远程门诊,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完善远程医疗收费标准,制定远程医疗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激励分配方案,形成医疗机构间利益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远程医疗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同步推进医保政策的调整。实现互联网医院的医保结算,支持医保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在线直接完成医保支付,同时尽早实现省内异地医保支付,尽快突破制约互联网诊疗运营的瓶颈,解决互联网医疗发展的痛点。

三、加大培训宣传,注重评价改进。一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对远程医疗的认识,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熟练使用远程医疗系统开展诊疗活动,确保远程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二是深入社区、村镇面向群众开展多元化宣传,提高对远程医疗服务的认知度,引导使用互联网医疗平台和医院的互联网问诊功能,改变就医习惯。三是结合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的数据,对全省互联网医疗服务能力进行第三方评价,为医疗机构提供远程诊疗服务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