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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璠建议:完善诚信奖惩制度,重惩失信者
日期:2019-03-07 来源:现代快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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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3 月 2 日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郭卫民谈诚信,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诚信者一路绿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很多代表委员也很关注诚信建设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骨科主任刘璠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诚信监督和诚信奖惩制度,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使失信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提高法律的震慑力。


当前,诚信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刘璠表示自己关注到一些事件,比如学术不端、虚假广告、商业欺诈等。追究这些失信事件产生的缘由,多个层面都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为此,他建议,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尽快建立和完善诚信监督和诚信奖惩制度。一方面,对守信用、讲道德者给予表彰、奖励,包括精神、融资、税率等方面的奖励,让守信者充分享受到诚信所带来的种种便利,获得更多的精神、物质效益。另一方面,加大失信惩罚力度,提高失信成本,严惩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切造假、失信行为,在经济上重罚,法律上严厉制裁,使失信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提高法律的震慑力。

针对诚信体系建设,刘璠建议,政府要加强系统内部的诚信制度建设,包括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公开承诺、失信惩戒和诚信考评机制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同时,建立和完善企业、个人信用制度。可以借鉴发达国家信用管理的先进经验,逐步建立起包括个人信用登记、查询、评估制度在内的完备的信用制度,并与支票账户、办理保险业务、获取银行贷款等挂钩,引导企业、个人增强诚信观念,抵制失信行为。

"我们也要将诚信教育纳入到教育教学体系当中。从小学到大学,都应该开设诚信教育课程。"刘璠表示,要通过全方位的教育,让诚信意识深人人心,形成一种讲求诚信的文化氛围,从而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坚实的思想道德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