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2-08 | 来源:《南京晨报》倪敏 黄阳阳 端木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中、小 ] | 视力保护色: |
2009年,江苏正式启动了污染高危企业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目前江苏承保的保险公司有19家,2015年度,承保各类污染高危企业4000多家次,实现保费收入5000余万元,为企业提供48.49亿元的环境污染风险保障。省政协委员、致公党南京市委主委、南京口腔医院院长胡勤刚认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仍面临保险覆盖面窄、机制不健全、服务不成熟等问题。
为此,胡勤刚建议,完善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配套机制。一方面完善地方立法,增加未投保或不足额投保的惩罚性措施,强化“谁污染、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另一方面,需推进环保部门与保险公司、环评专业机构的联合互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企业环境经济风险评估、保险产品定价、污染事故定损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他建议提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服务和保障能力。保险公司应注重环境污染数据积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市场,稳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额度,提供更多适应企业实际需求的产品;在此基础上,完善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补偿的环境污染风险管理体系;今后几年,应适当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将承保范围扩展至突发性污染事故和累积性的污染事故,让相关污染企业承担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