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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饮一江水 同保水长清
日期:2017-05-03 来源:江迪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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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4月19日起,共饮一江水的江苏和云南两地再度携手———住江苏全国政协委员以“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为主题赴云南考察。

  蔚蓝的天空中白云朵朵,绵延的青山上森林片片———一下飞机,云南良好的生态环境便让委员们赞叹不已。“在这里要多做些深呼吸啊!”考察团团长、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京外委员活动召集人、江苏省政协原主席张连珍就和委员们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不过,委员们似乎更关心水的问题。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主要河流出境跨界断面全面达标。”云南省副省长董华好像看出了委员们的心思,向委员们通报时特别强调。

  “云南位于长江上游,江苏位于长江下游。今天的江苏能有一江好水,云南功不可没。江苏的发展能有今天的成绩,云南对江苏支持很大。”云南将一江好水送下游,江苏也努力做好自身的水污染治理,不让上游的努力付之东流。“今年,南京市开展对全市109条黑臭河的整治。南京市政协将联合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一起,对109条黑臭河的整治进行民主监督,促进水环境改善。”

  其实,关于水污染防治,江苏和云南颇有共同语言。“太湖和滇池,是当年全国水污染治理的两个重点。”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江苏省委主委麻建国说。

  2007年夏季,由于太湖水质恶化,加上不利的气象条件,导致太湖大面积蓝藻暴发,引发了江苏省无锡市的水危机。麻建国时任无锡市副市长。痛定思痛,2007年8月,无锡市在全国率先实行河长制,加强污染物源头治理。河长制实施后无锡境内水质达标率迅速提高,太湖水质也显著改善。如今河长制已经在包括云南在内的全国各地普遍推广。

  “河长制是在江苏发源的,并不意味着江苏在生态保护方面就比云南先进。江苏省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要补几个短板,其中之一就是生态短板。云南现在更多讲生态保护,江苏则是更多谈生态修复。在生态工作方面,江苏有不少需要向云南学习的地方。”麻建国认为。

  水污染防治不能只靠各省努力,也离不开国家的顶层设计。通过法律手段,为水污染防治提供更有力武器,是国家层面需要考虑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河海大学副校长陈星莺建议:通过完善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激励机制。“多年来我国对水污染行为一直采取指令式的环保控制手段,主要强调水污染的禁止行为和罚责,这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是必要的。但除规定禁止行为和处罚措施外,建立水污染防治激励模式,让生产者或消费者自觉地把环境因素纳入自身的经济行为决定之中,才能有效地防治水污染。”

  陈星莺认为,激励机制可以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激励企业,通过相关税费、绿色采购、绿色信贷等制度,鼓励支持企业从事水污染治理行业。二是激励政府官员,鼓励政府官员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政绩观,实行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签订水环境目标责任书,同时配套水环境生态补偿、专项转移支付等制度满足群众的经济发展需求。三是激励公众参与,通过建立环保基金、环境公益诉讼以及行政奖励等方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水污染防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