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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小课堂】统战常识汇编(七)
日期:2020-06-22 来源:中共南京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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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战常识汇编》依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党政干部统一战线知识读本》等法规著作,梳理摘编出100个知识点,本网站将分期转载供大家学习参考。

    61、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62、宗教事务管理坚持的原则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63、七个全国性宗教团体: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

    64、宗教工作的地位作用: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65、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66、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都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67、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必须妥善处理好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处理宗教关系,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坚持政教分离原则,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

    68、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只有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更好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69、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

    70、宗教人才标准: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