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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会协助省委会进行“完善我省地方立法评估体系”调研
日期:2017-09-29 来源:潘庆月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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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致公党江苏省委就“完善我省地方立法评估体系”课题召开调研座谈会,省委会副主委米其智主持会议。市委会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黄瑞娟参加调研座谈会,市委委员、省委会法治委员会委员、江苏执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伟林参加座谈。省委会还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省法院行政庭,有关高校法学院同志参加座谈。

    立法评估包括一般法规立项评估、起草过程评估、审议中评估、表决前评估以及立法后评估。《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也明确作出了类似规定,开展了一系列评估实践。2013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了地方性法规表决前立法评估论证会议,对将要提请表决的《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进行评估论证。各市也积极完善立法评估工作制度,南京出台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办法》,提出重大法规案实行表决前评估。同时,在实践中,也存在着立法评估主体制度有待完善、第三方评估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评估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评估成果运用制度亟待法治化等问题。为此,致公党江苏省委法治工作委员会就我省“完善地方立法评估体系”课题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现状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本次调研深入了解了新《立法法》出台后,我省及各设区市立法评估工作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地方立法评估机构的设置;地方立法评估方法;评估成果运用;第三方评估制度实践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对设区市立法评估工作的指导及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