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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这个报告进一步深化了对人民民主的认识,把人民当家作主界定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属于国体的内容,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民主即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目的和内容而言,就是要充分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是中国近代以来追求民主政治的历史发展的结果。不仅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实践始终围绕着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念而展开,而且作为参政党的中国各民主党派曾经是推动中国民主政治进步的力量,现阶段更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践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政治力量,其参政议政等活动的本身就体现了人民民主的价值。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由近现代中国推动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变迁、实现社会经济的充分发展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多党间形成的核心与合作模式而非竞争模式是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长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突出特色,这有利于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这个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在民主政治实践中,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中国的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民主,追求的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而这一切离不开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式民主的一大特征,是中国民主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实现人民民主,需要人民的自觉意识,人民的自觉要依靠其先先进政党的启发和引导,人民需要由共产党组织,才能集合成浩浩荡荡的革命和建设的大军,才能完成历史性的跨越、成就民族的辉煌。
    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以及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既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客观需要,也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己任的必然要求。历史经验表明,中国民主政治日益深化以及所取得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日臻成熟的执政能力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肩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命的执政党,其领导的政治体制改革必然是对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高度负责任的。    
    十七大清楚地描述了中国未来民主政治发展的路径。我们认为,可以概括为三个重点:稳步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积极推进政治协商和大力加强民主监督。    
    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民主政治实践中政治参与占有重要地位,是人民群众在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我国的政治参与有多种途径,如民主选举、意见征询等,通过这些形式使党的执政方略和各级政权的法律法规、政策能够准确地反映和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扩大有序政治参与是当下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十七大之后,在这一领域还会迈出新的步伐,进行新的探索。
    政治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优良传统、一大优势。与竞争性选举相比,政治协商有利于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协调与整合,有利于化解利益群体之间的分歧与对立,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形成与实现。尤其是处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社会利益关系迅速变化、经济社会结构变动不居的转型时期的国家,政治协商是较为适合、较为有利的民主形式。    
    民主监督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特别是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主监督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主政治形式的意义就更加突出。民主监督是保障人民赋予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机关的各项权力不变质,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根本方法。从一定意义上讲,民主监督是现阶段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只有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其他的民主形式才能真正发挥效力。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是中国共产党处理与各民主党派党际关系准则的基本方针。这前八个字讲了中共与民主党派在时间上要长期共存,在关系上要互相监督,则进一步表明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是兄弟党和同呼吸共命运的关系,非常明确地规定和揭示了两者之间亲密友好合作的共事态度和共存共建共享的发展前途。1982年通过的宪法再一次对社会主义制度、对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国家的政治生活和建设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同时也进一步肯定了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的政治功能与价值,为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种政治功能与价值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其一,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有利于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主人翁精神和管理国家大事的能力;
    其二,民主党派有利于发挥中国政党制度实现政 策选择的互动优势,充分发挥智力集团的咨询作用,更好地实现利益综合,从而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其三,民主党派有利于形成中国政治体系的内部监督机制,党派之间的有组织的监督无疑比无组织的社会监督更为现实,更有可能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政治过程得到充分实现;
    其四,民主党派有利于优化中国政党制度的社会整合功能,扩大整合的边界区和张力区,吸收更多的政治资源融入政治体系,协调各方面社会利益关系,促进政治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并将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凸显,受到更充分的重视和强化。
    在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过程中,我们发展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体制和运作机制,具有政治协商、合作共事、互相监督等多种形式,而且这些形式已经相当制度化。其中,政治协商不仅包括人大、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还包括中共主要负责人与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的代表人士举行民主协商会、座谈会、谈心活动等;合作共事不仅体现为中国共产党吸收各民主党派优秀成员到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目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县(处)以上领导干部近万人,还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讨论工作时可视需要请有关民主党派人士列席、政府的有关部门可就专业性问题同民主党派对口协商等多种形式;互相监督也体现了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合作关系,民主党派可通过政协各种会议提出建议、向政协会议提出议案、政协委员视察或举报等形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监督。尤为值得指出的是,各级政协与人大同时召开会议(一般称为“两会”),已成为我们政治生活中一件大事。2005年,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2006年,中共中央又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审时度势,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使这一制度具备了长期性、战略性、系统性、理论性的高度,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是发展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和人民民主的动力。十七大描绘了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远景和蓝图,我们应当沿着十七大指明的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保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沿着正确的方向继续前进,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不断取得新成就新进展,为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人民民主的形式与内容,为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摘自http://www.njtzb.org.cn/article.htm1?Id=5991)